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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09
最近收到一些咨询,问买房交的定金能不能要求退,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的。不过还是会有特殊情况发生的,比如我办的这个案子。
案情简介:周女士在北京打拼多年,准备在天津买套房子做投资,在天津市武清区看上了某房地产商的一楼盘,经过销售的介绍动了购买的心思,于是当场交了2万定金定了一套价值150万的房产,但是回家后经过仔细了解才知道,销售向她介绍的优惠金额,以及房屋情况可能与事实不符,周女士感觉被忽悠了,于是和销售沟通不愿意再继续购买,想要退回定金。
销售当然不承认周女士的怀疑,同时告知肖XX,可以不买但是定金不退。周女士很生气于是找到律师。
律师介入:周女士向律师陈述,2万元虽然金额不大,但是感觉自己被骗上当,情绪和心情很受影响,请律师帮她以法律的方法伸张正义。律师理解周女士的诉求决定帮她,虽然法律规定违约一方定金是不退的,表面上看周女士必败无疑,但是律师仔细查看了相关证据材料,发现周女士的定金是交付到了销售人员的个人帐户,定金协议系周女士与销售人员约定,而开发商开具的电子发票赫然写着预付款三个字。律师找到了突破口,遂以解除合同退还预付款为由将开发商诉至法院。
案件结果:开发商接到开庭传票后,与律师主动联系调解,经过沟通,律师向开发商解读了收据的法律效果,开发商最终决定退还周女士全部定金,之后周女士撤诉。
案件分析:根据《民法典》相关定金罚则的规定,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的20%,违约一方要么不退定金要么双倍返还,本案之所以有转机是因为三方主体参与到合同中来,律师抓住了开发商未按照定金开具收据的漏洞才得以帮助周女士要回了款项。
律师提示:在律师看来,法律小白最长犯的错误就是“我以为。我认为,我觉得”,本案中周女士没有想当然的认为应该的结果而是寻求律师的帮助,化不可能为可能,维护了自己的权利,所以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评判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